一、安康学院简介
安康学院是安康市唯一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公办本科院校,以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为主要任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安康大学,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1978年8月恢复办学,1984年6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康师范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安康学院。
安康市位于陕西省南部,居秦巴之间,汉水之滨,与鄂、渝、川三省市相毗邻,处关中、成渝、江汉三大经济区的几何中心,依山傍水,气候宜人,资源丰富,交通便捷,秦、楚、巴、蜀多元文化样态在此交融生辉,是宜居宜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是陕西省教育厅与安康市人民政府共建单位,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教育部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13亩,校舍建筑面积34.3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98.11万册、电子图书102万册、中文报刊312种,校园网出口带宽为电信联通双千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26亿元。现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2000余人,学科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医学等十个门类,设有13个二级学院,开设41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茶叶、魔芋、生猪养殖、富硒食品为特色的秦巴现代农业学科方向,以师范为特色的教师教育学科方向,以陕南民间文化为特色的人文社会学科方向,以陕南生态经济、生态旅游、汉江水资源为特色的秦巴资源保护利用学科方向。
学校现有教职工890人,其中专任教师654人,高级职称教师25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674人,“双师型”及行业工程背景教师235人,聘有包括院士、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行业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在内的125人为学科首席专家、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受聘为外校博导、硕导教师47人。
二、艺术学院简介
艺术学院创建于1996年,现设有美术学、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3个本科专业,其中美术学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 专业建设点,“陕西省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汉调二黄)依托音乐学专业建设,“安康市文化创意产品研发中心”专家工作站依托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建设,现有在校学生1200余人。
艺术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2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3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42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5人),有海外留学背景教师10人;教师中有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4人,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4人,中国评论家协会会员1人;教师获陕西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等省级教学竞赛奖励2人次、校级“教学能手”称号5人。
三、招生专业简介
美术学专业 本科专业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美术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能够胜任中小学校美术教学、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能够在中小学、美术培训机构、基层社会组织团体从事美术教育教学及文化宣传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分国画、油画、水彩三个培养方向,使学生在扎实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的专业素养基础上具备一定的专业特长。本专业分国画、油画、水彩等三个培养方向。
主要课程:
通识:素描、色彩、中国花鸟画、中外美术史、教育概论、美术课程与教学论。
●国画方向:工笔绘画、写意绘画、书法等。
●油画方向:油画静物、油画人物、油画风景等。
●水彩方向:水彩静物、水彩人物、水彩风景等。 音乐学专业 本科专业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和音乐教育理论,具备钢琴演奏、声乐演唱的基本技能,能够在中小学、社会音乐教育机构、文化部门、社会艺术团体及各类音乐文化平台机构从事音乐教学、艺术活动组织、策划、表演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分声乐、器乐、舞蹈、合唱指挥四个培养方向。
主要课程:
通识:教育学、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舞蹈、合唱与指挥、音乐名作欣赏、电脑音乐制作、音乐教学论等。
●声乐方向:声乐、合唱与重唱、舞台艺术实践等。
●器乐方向:独奏、合奏、即兴伴奏、舞台艺术实践等。
●舞蹈方向:独舞、群舞、舞蹈编导、舞台艺术实践等。
●合唱指挥方向:多声部视唱、合唱指挥法、合唱编排、舞台艺术实践等。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专业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基层社会组织与团体,培养能适应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具有坚实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基本理论知识,熟练掌握视觉传达设计基本技能、具有正确的视觉传达设计理念与创新能力,能在艺术设计、广告、新媒体艺术、空间艺术等生产领域从事相关艺术设计、创作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分环境艺术、平面设计、新媒体艺术三个培养方向。
主要课程:
通识:艺术概论、中外设计史、造型基础、三大构成、艺术设计软件应用等。
●平面设计方向:标识设计、广告创意、书籍装帧、展览展示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Flash动画、UI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等。
●环艺设计方向:画法几何、施工图识图制图、装饰图案、装饰材料基础、人体工程学、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城镇人居环境设计等。
●新媒体艺术方向:三维软件应用、数字影像拍摄与制作、影视包装与广告、二维动画、网络媒体广告、品牌广告策划、新媒体综合应用设计等。
四、招生信息
1.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考生须参加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2.招生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2023年面向陕西、山东、甘肃、山西、河北、江西、河南等7个省招生。
(点击看大图) 备注:我校2023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3. 录取原则: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安康学院2022年在各省录取情况统计 (点击看大图) 备注:河北省、甘肃省和江西省的音乐学分为“声乐/器乐”。 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 邮政编码:725000 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 网址:http://zsb.aku.edu.cn 陇东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日前,安康学院、陇东学院分别发布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安康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陇东学院,英文校名“Longdong University”
学校国标代码:10738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陇东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地处甘肃省庆阳市,前身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陇东学院。2015年被甘肃省列为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7年被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实行省地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
学校现占地面积1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馆藏图书173.2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684人,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现有教职工105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35人,其他各类高级职称人员19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616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优秀专家、领军人才、人才工程、“园丁奖”和“成才奖”获得者54人,35人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1名“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讲座教授”,2名“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青年学者”,74人获“陇原人才服务卡”;兼任兄弟院校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79人。
学校设文学、历史与地理、外国语、教育、马克思主义、经济管理、数学与统计、生命科学与技术、农林科技、音乐、美术、体育、电气工程、化学化工、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能源工程、机械工程、医学院19个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专业56个,涉及文、理、教、工、农、管、法、医等11个学科门类。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拟在甘肃等9个省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专业成绩均使用各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
甘肃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器乐、声乐)、音乐表演(器乐、声乐)、舞蹈学。
山西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
黑龙江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
福建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器乐)、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学。
山东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器乐)、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学。
广东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器乐)、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学。
广西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
四川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
云南省: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
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专业名称、计划数为准。
二、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各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高考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二)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三)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
(四)甘肃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类(舞蹈学)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使用甘肃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其他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五)使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将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六)使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类(舞蹈学)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八)学校音乐类器乐方向招生不限乐器种类,录取的部分民族或西洋小乐种器乐考生入学后,将根据学院教学条件及要求进行调配。
(九)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艺术类专业成绩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以上内容如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三、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收费标准实行预收结算制。
基本学费: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等艺术类专业6500元/生•年。(详见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甘发改收费〔2015〕998号、甘发改收费〔2016〕96号、甘发改收费〔2016〕437号文件);
住宿费:900—1200元/人·学年(详见甘价费〔2009〕187号、甘发改收费〔2011〕1598号、甘发改收费〔2016〕980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
邮编:745000。
陇东学院网:https://www.ldxy.edu.cn/
陇东学院招生就业:https://self.ldxy.edu.cn/zjc/
电话:(0934) 8651606,8651607
传真:(0934) 865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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