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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23音乐学院音乐学等招生简章

来源:河南艺术中专学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31 17:09:50

日前,首都师范大学发布关于2023年在京外招生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使用省级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的公告、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面向北京市考生)、初等教育学院2023年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面向北京市招生)、初等教育学院2023年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面向北京市招生),详情如下:

01首都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在京外招生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使用省级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

1、2023年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录音艺术四个专业方向在京外招生省份继续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面向京外生源的校考。

2、2023年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三个专业方向在京外招生省份继续使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

学校将据此制定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方向招生简章(另行公布),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依照招生简章执行。

特此公告。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02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面向北京市考生)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北京市共建学科3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建设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

音乐学院现有国家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本科层次设有音乐学(师范)、舞蹈学、舞蹈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五个招生专业方向。

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国家级实验区,2008年音乐学获评北京市重点学科,2019年艺术类学科群获批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2020年、2021年音乐学、舞蹈学两个专业相继获批国家“双万计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领域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艺术水平评估中,皆进入全国同类学科的前10%-20%。

学院现有专业教师77名,其中正高职称15名、副高职称32名,博士生导师10名、硕士生导师51名。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会议评审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北京市“四个一批”人才、北京市高层次人才、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此外,一批教师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人文社科基金课题或艺术创作基金项目,创、演、录的作品获“金钟奖”“华表奖”“文华奖”“荷花奖”“声音学院奖”等国家和省部级奖项。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音乐教育专业师生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音乐教育专业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连获佳绩。近年,学院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更积极融入国家艺术教育改革的时代行列,一批批新型艺术师资和各类艺术人才彰显出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家实施美育和人文素养教育战略的强有力后备军。

一、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专业考试形式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音乐学(师范)
校考,网络考试
15人
四年本科
师范专业免收学费
音乐表演
校考,网络考试
10人
四年本科
10000元/年
舞蹈学
校考,网络考试
7人
四年本科
8000元/年
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校考,网络考试
18人
四年本科
师范专业免收学费
录音艺术
认可其他在京招生公办本科院校录音艺术专业的校考本科合格成绩
3人
四年本科
10000元/年
说明:
1、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北京教育考试院最终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只面向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北京市考生招生。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以及我校的专业学习要求。

(1)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2)舞蹈学专业要求形象、形体等其他条件须符合舞蹈专业培养基本要求,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

(3)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形象、形体等其他条件须符合舞蹈专业培养基本要求,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1.音乐学(师范)专业、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网络考试时间
音乐学(师范)
音乐表演
2023年1月2日
至1月7日
1月9日至1月15日

(1)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络考试的形式进行。

(2)网上报名时,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主副项类型;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民族器乐或西洋器乐并明确具体乐器。

(3)网络考试包含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考生须先完成模拟考试,再进行正式考试。正式考试时,每个考试科目最多允许录制3次。1月15日24:00前未完成上传提交视为弃考。

2.舞蹈学专业、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网络考试时间
舞蹈学
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2023年1月2日
至1月7日
1月9日至1月15日

(1)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络考试的形式进行。

(2)网上报名时,报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的考生须注意户籍要求,我校将在报名截止后根据考生高考报名户籍信息核对考生是否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名无效。

(3)网络考试包含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考生须先完成模拟考试,再进行正式考试。正式考试时,每个考试科目最多允许录制3次。1月15日24:00前未完成上传提交视为弃考。

四、报名及考试办法

1.考生只能在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中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不能兼报。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2.考试报名费100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APP网上交费。网上报名没有名额限制。

3.我校艺术类校考报名使用“艺术升”APP。考生在手机上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报考资料、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发布的《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网上报名及网络考试操作说明》(以下简称《操作说明》)。

4.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上传报考资料有误或内容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北京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交费: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网上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等)不能修改,所交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6.网上确认:考生无需网上确认,系统在报名截止后一天内自动批量确认。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上传报考资料”步骤。报名截止后一天内对已上传的报考信息进行集中审核。报考资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进行网上考试。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尽快修改资料重新提交审核。因上传信息不合格、审核未通过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7.打印准考证:考试为网络考试,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

8.网络考试:

(1)网络考试包含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考生须先完成模拟考试,再进行正式考试。

(2)考生须利用模拟考试功能测试考试设备、布置考试环境、熟悉考试流程、检查录像效果。模拟考试可重复进行,没有次数限制。模拟考试录制的视频不能上传提交,请注意区别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

(3)正式考试时,每个考试科目最多允许录制3次,录制的视频可以回看。特别提醒考生,请务必确认视频回放正常、确认视频内容无误后再上传提交。上传只能进行一次,已上传的视频无法替换。

(4)考生须在考试截止时间前通过APP录制和上传视频材料、填写信息。超过时间未完成上传提交视为弃考。考试截止前为上传高峰,请考生掌握好上传提交的时间,避开拥堵时段。

(5)具体每个专业需上传的视频数量,每个视频的内容要求,视频时间长度是否有限制,视频录制的技术要求,填写的附加信息等,见本简章中第五部分“专业考试内容要求”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音乐及舞蹈类专业校考视频拍摄要求》(以下简称《拍摄要求》)。

9.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保持报名信息中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和APP推送的消息。

五、专业考试内容要求

1.音乐学(师范)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网络考试(上传视频材料)
音乐学(师范)
视频1:声乐主项(60%);视频2:钢琴副项(40%)
视频1:声乐副项(40%);视频2:钢琴主项(60%)

考试为网络考试(上传视频材料),均为技能测试,科目为声乐和钢琴,考生选择其中一个为主项,另一个为副项。专业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按声乐(视频1)、钢琴(视频2)分别上传2个视频,提交的视频中曲目应该完整,录制时长不限。视频使用APP录制和上传,详细要求见《拍摄要求》。

声乐可以使用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如使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和钢琴都须全程完全进入视频画面,且与考生同框。

·声乐主项:歌曲二首,录在同一个视频中,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①练习曲一首;②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③前两项要求背谱,录在同一个视频中。

·声乐副项:歌曲二首,录在同一个视频中,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①基本练习:在两升两降调号以内任选其一,双手同向四个八度弹奏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④前三项要求背谱,录在同一个视频中。

2.音乐表演专业

(1)考试科目

专业
网络考试(上传视频材料)
音乐表演
视频:民族器乐
视频:西洋器乐

考试为网络考试(上传视频材料),均为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分为民族器乐和西洋器乐。

民族器乐招生器种:二胡、琵琶、笛子、古筝、古琴、扬琴、三弦、阮、笙

西洋器乐招生器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西洋打击乐(小军鼓及马林巴)、手风琴

考生从上述招生器种中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

专业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将两首乐曲录在同一个视频中并上传,提交的视频中曲目应该完整,录制时长不限。视频使用APP录制和上传,详细要求见《拍摄要求》。

·民族器乐:乐曲两首,录在同一个视频中。要求背谱。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西洋器乐:乐曲两首,录在同一个视频中。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其中西洋打击乐要求小军鼓和马林巴各一曲。

3.舞蹈学、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网络考试(上传视频材料)
舞蹈学
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视频1:技巧组合(30%)
视频2:舞蹈表现力(70%)

考试为网络考试(上传视频材料),包括技巧组合、舞蹈表现力两部分内容。

专业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按技巧组合(视频1)、舞蹈表现力(视频2)分别上传2个视频。视频使用APP录制和上传,要求采用全景定焦定点形式,尽量减少镜头转动,详细要求见《拍摄要求》。

·技巧组合:原则上1分钟以内,无音乐伴奏,包含跳、转、翻类技术技巧组合。

·舞蹈表现力:原则上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舞种风格不限,可穿演出服装、化淡妆。

六、录取原则

1.我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等专业在北京只录取参加我校当年相应专业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2.我校录音艺术专业在北京招生不组织校考,认可其他在京招生的公办本科院校录音艺术专业的校考本科合格成绩。

3.我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录音艺术专业在北京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4.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

(1)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按北京市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折合)占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舞蹈学、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舞蹈学和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招生计划分别编制,录取时分别排队。

(4)录音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参加在京招生公办本科院校录音艺术专业校考本科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专业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其他说明

1.本简章中的内容只适用于面向北京市考生的招生,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及修改本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我校在京外招生省份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面向京外生源的校考,面向北京市以外考生的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2.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和确认。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3.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成绩发布时间另行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4.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师范生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5.使用APP录制视频时,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只允许使用手机内置的摄像头和麦克风。拍摄的视频中,考生不得自报姓名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出现考生个人信息。请考生严格按照《拍摄要求》进行考试,如提交考试视频不符合《拍摄要求》,将视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6.考生须诚信考试,严格遵守我校校考考试要求,对在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校考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在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对涉嫌犯罪的,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八、联系方式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010-68902268(音乐学院)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2023操作说明(音乐舞蹈类)
附件2:2023拍摄要求(音乐类、舞蹈类)
附件3:音乐师范+声乐.mp4
附件4:音乐师范+钢琴主项.mp4
附件5:音乐师范+钢琴副项.mp4
附件6:音乐表演+器乐.mp4
附件7:舞蹈含师范+技巧组合.mp4
附件8:舞蹈含师范+剧目.mp4

详见附件地址:
https://bkzs.cnu.edu.cn/info/1023/1601.htm

03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23年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面向北京市招生)

初等教育学院以培养卓越小学教师和未来教育家为己任,具有百年师范底蕴,是我国现代小学教育源头之一,先后走出孙敬修、张中行、杨秀峰、欧阳中石等著名校友。

作为全国最早设置小学教育专业的院系之一,学院始终走在中国小学教师培养的前列,是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全国率先启动书院制人才培养新范式,开展了教育部质量评估中心对小学教育专业的三级认证,积极探索了小学教育专业建设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毕业生成为北京基础教育一支主力军,大批校友成长为骨干教师。

学院坚持“国际视野,本土实践,借鉴历史,面向未来”的办学理念,集小学教师培养、小学教育研究、小学教育服务三位一体、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多层次培养的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了儿童取向的卓越小学教师培养模式。

小学教育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特色专业(2007年)、教育部首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14年)、北京市首批重点建设一流专业(2017年)、“双万计划”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2019年),首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2020年),教育部小学教育专业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2022年);曾连续三届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连续两届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9年学院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建有“儿童与未来教育创新研究院”“中小学书法教育研究中心”“儿童生命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儿童文学教育研究基地”等十余个研究机构,承担了国家《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品德学科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职业能力标准》等重要文件的研制工作,承担了多项国家和北京市重点课题。建设有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发展共同体,支持指导19所附属小学建设发展。注重打造高水平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推进了办学国际化水平。

学院致力于培养卓越小学教师和具有未来教育家潜质的小学教育人才,每年500余名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就业率多年排名学校前列。毕业生受到首都基础教育领域广泛欢迎和好评,学院被誉为“首都小学教师的摇篮”!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立足首都基础教育改革与未来教育发展的需要,传承百年师范精神,发挥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传统办学优势,践行“德美、艺美、心灵美”德艺兼备的教育理念,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培养能坚持以儿童为本、全面育人、素养深厚,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的音乐鉴赏力、表现力、创造力的小学音乐教育人才。本专业的毕业去向主要为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工作或升学深造。

一、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专业考试形式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校考,网络考试
25人
四年本科
师范专业,免收学费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以及我校的专业学习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网络考试时间
音乐学
(初等教育,师范)
2023年1月2日
至1月7日
1月9日至1月15日

1.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络考试的形式进行。

2.报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根据是否考察其他器乐分为两种考试方案,报名时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参加考试。

3.网络考试包含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考生须先完成模拟考试,再进行正式考试。正式考试时,每个考试科目最多允许录制3次。1月15日24:00前未完成上传提交视为弃考。

四、报名及考试办法

1.报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2.考试报名费100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APP网上交费。网上报名没有名额限制。

3.我校艺术类校考报名、考试使用“艺术升”APP。考生在手机上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报考资料、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发布的《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网上报名及网络考试操作说明》(以下简称《操作说明》)。

4.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上传报考资料有误或内容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北京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交费: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网上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等)不能修改,所交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6.网上确认:考生无需网上确认,系统在报名截止后一天内自动批量确认。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上传报考资料”步骤。报名截止后一天内对已上传的报考信息进行集中审核。报考资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进行网上考试。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尽快修改资料重新提交审核。因上传信息不合格、审核未通过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7.打印准考证:考试为网络考试,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

8.网络考试:

(1)网络考试包含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考生须先完成模拟考试,再进行正式考试。

(2)考生须利用模拟考试功能测试考试设备、布置考试环境、熟悉考试流程、检查录像效果。模拟考试可重复进行,没有次数限制。模拟考试录制的视频不能上传提交,请注意区别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

(3)正式考试时,每个考试科目最多允许录制3次,录制的视频可以回看。特别提醒考生,请务必确认视频回放正常、确认视频内容无误后再上传提交。上传只能进行一次,已上传的视频无法替换。

(4)考生须在考试截止时间前通过APP录制和上传视频材料、填写信息。超过时间未完成上传提交视为弃考。考试截止前为上传高峰,请考生掌握好上传提交的时间,避开拥堵时段。

(5)具体每个专业需上传的视频数量,每个视频的内容要求,视频时间长度是否有限制,视频录制的技术要求,填写的附加信息等,见本简章中第五部分“专业考试内容要求”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音乐及舞蹈类专业校考视频拍摄要求》(以下简称《拍摄要求》)。

9.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保持报名信息中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和APP推送的消息。

五、专业考试内容要求

1.考试科目及分数

专业
网络考试(上传视频材料)
音乐学
(初等教育,师范)
方案1
声乐2首曲目(视频1、2)
钢琴2首曲目(视频3、4)
方案2
声乐2首曲目(视频1、2)
钢琴1首曲目(视频3)
其他器乐1首曲目(视频4)

考试为网络考试(上传视频材料),均为技能测试。

考试科目为声乐、钢琴、其他器乐。考试有两种考试方案,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专业成绩满分200分。

方案1:声乐100分、钢琴100分;

方案2:声乐100分、钢琴20分、其他器乐8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选择方案1的考生共上传4个视频:

视频1:声乐-曲目1;视频2:声乐-曲目2;视频3:钢琴-曲目1;视频4:钢琴-曲目2

选择方案2的考生共上传4个视频:

视频1:声乐-曲目1;视频2:声乐-曲目2;视频3:钢琴;视频4:其他器乐

提交的视频中曲目应该完整,录制时长不限。视频使用APP录制和上传,详细要求见《拍摄要求》。

·声乐:自选歌曲两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可以使用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如使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和钢琴都须全程完全进入视频画面,且与考生同框。

·钢琴(方案1):演奏两首曲目:曲目1:练习曲;曲目2:乐曲一首(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任选其一)。两首曲目均要求背谱。

·钢琴(方案2):演奏乐曲一首,曲目不限,要求背谱。

·其他器乐:演奏一首大型乐曲,要求背谱,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六、录取原则

1.我校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北京只录取参加我校当年该专业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2.我校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选测科目为不限。

3.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按北京市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折合)占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专业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其他说明

1.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和确认。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成绩发布时间另行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师范生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4.使用APP录制视频时,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只允许使用手机内置的摄像头和麦克风。拍摄的视频中,考生不得自报姓名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出现考生个人信息。请考生严格按照《拍摄要求》进行考试,如提交考试视频不符合《拍摄要求》,将视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5.考生须诚信考试,严格遵守我校校考考试要求,对在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校考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在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对涉嫌犯罪的,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7.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及修改本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八、联系方式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010-68907390(初等教育学院)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2023拍摄要求(音乐类、舞蹈类)
附件2:2023操作说明(音乐舞蹈类)
附件3:初教音乐+声乐.mp4
附件4:初教音乐+钢琴.mp4
附件5:初教音乐+器乐.mp4

附件详见地址:
https://bkzs.cnu.edu.cn/info/1023/1600.htm

04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23年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面向北京市招生)

学院于2020年开办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招收首届学生;发挥首都师范大学书法专业办学优势,继承、弘扬当代高等书法教育的重要奠基人和开拓者欧阳中石先生的书法教育思想,创立“中石”书法班;立足首都基础教育改革与书法教育发展的需要,弘扬传统书法文化,传承百年师范精神,培养教育为本、人字两正、传统文化素养深厚、书法学科基础扎实,具有开放的国际视野、良好的文化理解力、艺术创造力和终身发展能力的创新型小学书法教育人才。毕业去向主要为小学书法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和考研深造。

一、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专业考试形式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
校考,网络考试
20人
四年本科
师范专业 免收学费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以及我校的专业学习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
模拟考试
正式考试
书法学
(初等教育,师范)
2023年1月7日
至1月14日
2月10日
至2月11日
2月12日
网络考试
邮寄试卷和录像

1.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络考试,邮寄试卷及考试录像的形式进行。

2.我校在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发布《2023年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网络考试须知》(以下称《考试须知》)。考生务必按照《考试须知》的要求进行考前准备和模拟考试。

3.考生2月12日参加网络正式考试,并将作品原件及考试录像最迟于2月13日24点前(含)寄出。具体时间安排、考试要求、邮寄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考试须知》。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并按要求完成考试。

四、报名及考试办法

1.报考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2.考试报名费160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APP网上交费。网上报名没有名额限制。

3.我校艺术类校考报名、考试使用“艺术升”APP。考生在手机上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报考资料、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发布的《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校考网上报名说明》。

4.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上传报考资料有误或内容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北京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交费: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网上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等)不能修改,所交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6.网上确认:考生无需网上确认,系统在报名截止后一天内自动批量确认。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上传报考资料”步骤。报名截止后一天内对已上传的报考信息进行集中审核。报考资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进行网上考试。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尽快修改资料重新提交审核。因上传信息不合格、审核未通过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7.打印准考证:考试为网络考试,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

8.网络考试:

(1)考试形式为网络考试,不进行现场考试。

(2)考生须自备考试专用手机一台,安装艺术升APP。考试时考生通过APP在手机上查看试题,试卷作答完成后使用APP对试卷进行拍照并上传提交(网上交卷)。

(3)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网上考试,APP提供模拟考试功能。考生应充分使用模拟考试功能,熟悉考试操作步骤和操作方法、熟悉考试流程。模拟考试可重复进行,没有次数限制。

(4)考生自备摄像设备,拍摄考试全过程的高清视频(建议拍摄分辨率720p或1080p,不建议使用4K超高清分辨率)。拍摄视频可使用摄像机、行车记录仪或另外准备一台手机(拍摄视频的手机和安装APP查看试题不能共用同一台手机)。

(5)请考生自备时钟并精准对时。未准时开考的考生,视为迟到。迟到考生也须先开始录像再进入APP查看试题。迟到15分钟以上仍未进入APP查看试题的考生视为弃考。

(6)考生考试过程中,允许进行练习,数量不限;但只有最后书写的试卷可作为正式试卷。

(7)考生在每科考试书写完成后,须按要求正对镜头展示最后书写的试卷,进行“试卷展示”环节;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APP对试卷拍照,确认无误后,上传照片,完成“网上交卷”。试卷照片只能提交一次,已上传的试卷照片无法替换。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弃考。

(8)拍摄的考试视频须包括以下环节:

①.开考前(须提前5分钟开始拍摄);
②.考试开始并查看试题的过程;
③.试卷作答全过程;
④.完成答卷后的“试卷展示”环节;
⑤.对试卷拍照并上传的网上交卷过程。

录像须“一镜到底”,全程不得暂停。录制的视频源文件在考后拷贝到U盘中。视频不得剪辑、不得消除声音或进行其他任何编辑处理。考生必须仔细阅读《考试须知》,严格按拍摄要求进行考试视频的拍摄。因考试视频拍摄不符合要求或不完整,影响考试成绩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9)考生必须在考前利用模拟考试做好设备测试。测试包括视频拍摄(建议最长的考试科目90分钟)、从设备将视频导出到U盘、在电脑上播放U盘视频的全部流程;确认90分钟视频的视频文件大小,确认拍摄设备和U盘的存储容量是否够用。特别提醒考生(尤其是使用手机拍摄)务必完成视频导出的全部流程,务必确认和调整拍摄设置(拍摄分辨率720p或1080p),避免视频文件过大;如无法导出手机中的视频,请及时更换为其他拍摄设备。因视频无法导出、丢失或损坏不能播放的,考生考试无效。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将试卷原件和存有考试视频的U盘通过快递邮寄至首都师范大学。建议考生使用顺丰标快或EMS邮寄,不允许直接到学校递交材料,也不得使用闪送、顺丰同城急送等类似的直接递交入校的形式。快递必须在2月13日24点前(含)寄出(以邮局邮戳或快递单上的时间为准),邮寄时,寄件人务必写考生姓名。未按时寄出或邮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弃考。

(11)具体考试要求、APP操作方法、录像要求、邮寄地址等,详见《考试须知》。考试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招办。

9.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保持报名信息中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具体考试安排及要求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及APP推送的消息。

五、专业考试内容要求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

专业
笔试考试
考试时间
书法学
(初等教育,师范)
书法临摹(一)(100分)
60分钟
书法临摹(二)(100分)
60分钟
书法创作(100分)
90分钟

考试共三个科目,每科100分。专业成绩满分30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书法临摹(一):

根据指定楷书碑帖局部临摹作品1幅,要求准确对临。
试卷纸张为白色生宣,4尺3开(68cm×45cm),竖式书写。

·书法临摹(二):

根据指定隶书碑帖局部临摹作品1幅,要求准确对临。
试卷纸张为白色生宣,4尺3开(68cm×45cm),竖式书写。

·书法创作:

根据指定文字内容创作作品1幅,字体、风格不限,要求有经典碑帖出处。
试卷纸张为白色生宣,4尺对开(135cm×34cm),竖式书写。

六、录取原则

1.我校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北京只录取参加我校当年该专业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2.我校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选测科目为不限。

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专业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其他说明

1.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和确认。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成绩发布时间另行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师范生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4.录制每个考试科目考试视频时,须“一镜到底”,不得暂停。录制好的视频不得进行任何编辑。拍摄的视频中,考生不得自报姓名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出现考生个人信息。请考生严格按照《考试须知》进行考试,如提交的考试视频或试卷照片拍摄不符合要求,或邮寄的试卷与考试视频、试卷照片不一致的,将视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5.考生须诚信考试,严格遵守我校校考考试要求,对在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校考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在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对涉嫌犯罪的,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7.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及修改本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八、联系方式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010-68907390(初等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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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2023书法报名说明
附件2:2023书法考试须知

附件详见地址:
https://bkzs.cnu.edu.cn/info/1023/15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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