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简章 2.2023年广播电视编导简章 3.2023年美术学(美教)简章 4.2023年美术学类简章 5.2023年设计学类简章 6.2023年音乐学(音教)简章 7.2023年音乐学类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学校地处上海市,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形成了专业综合性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的培养特色,为国家和地方传媒企业、政府部门、新闻出版等单位培养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现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新闻学、传播学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3个学术硕士点,新闻与传播、艺术硕士(广播电视)、出版3个专业型硕士点;播音与主持艺术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适应媒体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掌握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与主持艺术、新媒体技术,具备合作精神、国际视野和价值引领的复合型口语传播艺术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3年招生计划23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3年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取得合格资格,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级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即为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该专业且被投档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
3.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传播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3075
传播学院网址:
www.comm.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华东师范大学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
广播电视编导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学校地处上海市,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形成了专业综合性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的培养特色,为国家和地方传媒企业、政府部门、新闻出版等单位培养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现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新闻学、传播学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3个学术硕士点,新闻与传播、艺术硕士(广播电视)、出版3个专业型硕士点。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主要为国家和地方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公司、短视频平台、新媒体公司、新闻宣传部门等传媒机构,以及需要进行视听媒体宣传的单位,培养和输送具有国际化视野、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深厚的人文和艺术素养、熟悉国家宣传政策和法规的复合型、创新型影视创编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3年招生计划23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3年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取得合格资格,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级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即为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该专业且被投档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传播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3075
传播学院网址:www.comm.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华东师范大学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
美术学(美教)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学校地处上海市,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拥有美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美术学、绘画、雕塑3个本科专业。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得了较高水准的艺术造诣,学生作品在国内外重大展览中屡获佳绩,为国家文化事业发展培养了一批绘画、雕塑、美术教师、美术理论与艺术批评领域的知名艺术家和艺术行业的创新人才。
一、培养目标
美术学(美教)专业适应新时代我国师范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秉承华东师范大学“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培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人文情怀,全面的美术专业素养、擅长教学,具有课程开发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国际视野和持续发展能力,能够在基础教育领域成为卓越的研究型美术教师。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美教)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公费师范专业,免收学费。2023年招生计划2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3年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取得合格资格,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学(美教)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级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该专业且被投档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
3.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美术学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美术学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2979
美术学院网址:
www.finearts.ecnu.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华东师范大学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
2023年美术学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学校地处上海市,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拥有美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美术学、绘画、雕塑3个本科专业。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得了较高水准的艺术造诣,学生作品在国内外重大展览中屡获佳绩,为国家文化事业发展培养了一批绘画、雕塑、美术教师、美术理论与艺术批评领域的知名艺术家和艺术行业的创新人才。
一、培养目标
美术学类专业致力于培养适合当代社会文化艺术发展需要的,人文与艺术素养并重、具备扎实的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拥有较强的观察、思考和创造性实践能力,具备良好的艺术创作能力和专业综合应用能力,开阔的国际化视野、持续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复合型美术人才,能在当代文化艺术研究、创造、教育和传播等领域从事研究、创作、教学和应用等工作,为培养中国当代研究型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2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2023年招生计划33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3年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取得合格资格,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该专业且被投档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
3.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三)大类分流
美术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年进行通识教学;第二年将根据学生一年级的学习成绩和志愿分别进入绘画、雕塑专业进行专业学习。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美术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美术学类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2979
美术学院网址:
www.finearts.ecnu.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华东师范大学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
2023年设计学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学校地处上海市,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位于普陀校区,学院现拥有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4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与10余所海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2+2”双学位项目,覆盖所有本科专业,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学院设有设计学(学术型硕士)、艺术设计(艺术专业硕士)2个硕士点,以及覆盖所有研究生培养方向的中外联合培养艺术专业硕士双学位项目。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未来发展眼光的综合能力素质与专业素质并重的高端设计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按照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其中包含4个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含10个培养方向:视觉传达、数码艺术、动画设计、插画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影像传播设计、时尚设计、产品设计、空间与室内设计、景观设计。
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其中,入选中外联合培养2+2双学位项目学费标准按有关协议要求执行。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招生计划115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3年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取得合格资格,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该专业且被投档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
3.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三)大类分流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周进行专业和方向预分流,每个培养方向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学生根据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培养方向,分流时重新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分流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就读专业和方向。
专业分流综合分=(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满分)×600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设计学院
咨询电话:021-62237313、62232742、62233319
设计学院网址:
www.design.ecnu.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华东师范大学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
音乐学(音教)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学校地处上海市,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学和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以培养高水平的教育型音乐人才为办学使命,紧扣“教育型”音乐人才培养的目标,在专业实践教学坚持“一对一”的个别课教学基础上,按小组课、小班课、中班课、大班课、年级课、学院课的不同设置,进一步提升精英化教学模式。音乐学院依托高水准的双管编制交响乐团、歌剧实验中心和合唱团三大教学实践平台开展第二课堂的教学,并定期开展高品质的舞台艺术实践活动,以演促学、以演促教。
音乐学(音教)专业近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水平的音乐师资,在全国各类学校中肩负音乐骨干教师的重任。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音教)专业培养音乐教育方向的人才。秉承华东师范大学“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为适应新时代国家对学校美育的要求,培养学生成为具有“成为音乐教师是我的荣誉”、“让中国的音乐教育走到世界先进行列是我的使命”的意识,并具“教”“演”“创”“评”“研”五项全能的融通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音教)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公费师范专业,免收学费。2023年招生计划15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3年音乐类统考,取得合格资格,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音教)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音教)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器乐(钢琴或西洋管弦乐)专长要求进行培养,其他专长考生不建议报考。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该专业且被投档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30×(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
3.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音乐学(音教)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音乐学(音教)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音乐学院网址:
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华东师范大学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
2023年音乐学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学校地处上海市,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学和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以培养高水平的教育型音乐人才为办学使命,紧扣“教育型”音乐人才培养的目标,在专业实践教学坚持“一对一”的个别课教学基础上,按小组课、小班课、中班课、大班课、年级课、学院课的不同设置,进一步提升精英化教学模式。学院依托高水准的双管编制交响乐团、歌剧实验中心和合唱团三大教学实践平台开展第二课堂的教学,并定期开展高品质的舞台艺术实践活动,以演促学、以演促教。
近年来,音乐学院培养了一批毕业生就职于亚洲青年管弦乐团、上海爱乐乐团、上海歌剧院、德国歌剧院等音乐团体,从事音乐表演和创作工作。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类包含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方向。入学以音乐教育人才培养为核心,同时兼顾学生的天赋与个性发展。在第二学年课程结束时,通过双向选择,考核分流,为具有音乐表演天赋和潜质的学生提供培养通道。音乐学专业以音乐教育为方向,培养能肩负起学校音乐教育与社会音乐美育重任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专多能”的融通人才。音乐表演专业因材施教,以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为培养方向,为学生的天赋和个性发展提供可能空间。通过特色课程方案,培养学生成为能够胜任各类独奏、独唱、室内乐以及职业音乐表演团体专业需求的音乐表演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类(按音乐与舞蹈学类招生),包含音乐学、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3年招生计划35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3年音乐类统考,取得合格资格,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统考成绩须不低于专业统考满分的70%。音乐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三)考生参加省级音乐类统考的专业测试科目必须与招生专业方向一致。
(四)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该专业且被投档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华东师范大学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
3.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音乐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音乐学类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音乐学院网址:
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华东师范大学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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